配额和逗留条件

每个伙伴经济体系的国民每年会获给予若干配额。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,会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批核。在逗留香港期间,工作假期参加者需遵守不同的逗留条件。

伙伴经济体系 年度配额 最低经济证明要求 短期工作 准予报读进修或培训课程的数目
新西兰 400 港币14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 一个(为期不超过三个月)
澳洲 5 0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 任何数目(为期不超过三个月)
爱尔兰 2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 不准许
德国 3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 一个(为期不超过六个月)
日本 1 5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加拿大 2001 港币15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韩国 1 0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一个(为期不超过六个月)
法国 750 港币25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一个(为期不超过六个月)
英国 1 000 港币22,000元 累积工作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十二个月)
奥地利 100 港币20,000元 累积工作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匈牙利 200 港币25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一个(为期不超过六个月)
瑞典 5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荷兰 100 港币20,000元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意大利2 500 待定 不得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三个月,累计工作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任何数目(累计修业期不超过六个月)

备注1︰香港/加拿大工作假期计划2019年度的双边名额由200个一次性增加至250个。

备注2︰香港/意大利工作假期计划协议于2019年7月5日签订。有关计划的详情及生效日期将稍后公布。

个别工作假期计划的详细安排可能会有改变,参加者宜在申请前先向 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 查询有关详情。